11月23日消息,据媒体报道,网约车平台“小拉出行”创始人就其全资子公司福州海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0余次行政处罚一事表示不知情。
据悉,“小拉出行”于2021年7月上线,最早在贵州遵义和福建福州等地开展网约车业务。据查询,海邹科技自今年7月至11月初,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200余次,罚金共计270余万元。
然而,“小拉出行”面临的问题不止于此。8月3日,海邹科技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仍无更改。
今年8月,“小拉出行”因不合规车辆派单、低于成本价运营、投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先后被山东省日照市和威海市有关部门约谈。9月6日,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在“政府留言板”回复网友时表示,“小拉出行”未取得遵义的任何营运许可,属非法营运。
据了解,11月19日,“小拉出行”上线会员模式,司机交保证金后,才能获得会员购买资格,而没有交保证金的司机每天从只能接5单缩减成1单,但有司机发表评论称:“交了保证金充了会员后,抢单成功率反而直线下降”。(文|AI财经社 实习生张黎 编|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