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咨询:看新闻,2021年12月1日,西方32个国家同时取消给予我国普惠关税,中国海关总署也发布了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27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我公司主要从非洲进口初级农产品,一直享受中国给予的最不发达国家的零关税。我关心的是,我国政府会不会因为此次西方多国取消给予我国普惠待遇,从而影响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的零关税政策?
吴国雄律师:这是两码事。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单向给予的关税优惠制度。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的经济体,发达国家可以取消给予普惠制待遇(俗称“国家毕业”),请参阅海关总署发布的《解读|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而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进口货物零关税待遇是为了落实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目前部分最不发达国实施97%税目零关税,具体见2021年进出口税则(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另外,注意两个2文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1号)--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贝宁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3号)--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吴国雄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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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海关法律事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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